113學年度重要課程變革提醒如下:
1.取消通識涵養課程「歷史與文化」學群必修2學分規定:
(一) 自113學年度起取消通識涵養課程三個領域之「歷史與文化」學群,學生至少須修習2 學分之條件,並追溯113學年度在學生均准用,免受歷史與文化學群至少需修習2學分之限制。
(二) 「歷史與文化學群」回歸全人教育三領域通識涵養課程之選課機制。
詳細資訊請上本校全人教育課程中心
請見本校《選課資訊網 - 學生選課系統 Q & A》